药品安全
本公司作为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(MAH),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》和《药物警戒质量管理规范》(GVP)建立并持续维护药物警戒体系,开展药品全生命周期安全性监测、不良反应收集、文献检索、信号识别、风险评估、风险控制措施实施、定期安全性报告提交等药物警戒活动,持续保障药品安全。
欢迎报告本公司药品的不良反应/疑似不良反应。您提交的信息将用于药品安全性评价,个人信息依法保密。
重要提醒:本渠道不提供诊疗建议,紧急不适请立即就医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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药物警戒联系电话:025-57901282
咨询接待时间:工作日08:30-17: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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提示:非工作时间可发送邮件上报疑似不良反应信息,我们将在首个工作日予以处理。
